国家现行规范对NFJ防静电不发火防爆地坪的要求

2023-09-21

国家现行规范对NFJ防静电不发火防爆地坪的要求。

一.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 GB50016中3.6.6条3.6.6  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、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以及有粉尘、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,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,应采取防静电措施。

–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016-2014(2018年版)

“散发较空气重的可燃气体、可燃蒸气的甲类厂房和有粉尘、纤维爆炸危险的乙类厂房,应采用不发火花的地面。采用绝缘材料作整体面层时,应采取防静电措施。”“对于甲、乙类厂房(仓库),应采用不燃材料。”

–《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》GB 50222-2017

“不燃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为A”

–《建筑地面设计规范》GB 50037-2013

“不发火花的地面,必须采用不发火花材料铺设,地面铺设材料必须经不发火花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。”
“物体产生静电后,带电体附近有静电场而产生力学现象、放电现象、静电感应现象,从而引起生产障碍、爆炸或火灾。因此生产或使用过程中有防静电要求的地面,应采用导静电面层并设置导电泄放设施和接地连接。”

–《导(防)静电地面设计规范》GB 50515-2010

“静电积累产生的火花会点燃或引爆易燃易爆物质,造成国家财产和人身安全危害;静电放电的电磁辐射会使敏感电气或电子元件、组件和设备发生误动作、故障或被击穿,静电还可能给其他有关产品质量和人身安全带来危害;而导(防)静电地面及其接地系统是保证静电随起随泄的基础设施,从而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的安全。所以,本条所列场所都应采用导(防)静电地面。本条为强制性条文。”
“凡是有易燃易爆的气体、液体、粉尘和固体物质的危险场所,都需要设置导(防)静电地面。”
“凡室内有易燃易爆物质的场所在采用导(防)静电地面时,均应全部采用不发火的导(防)静电地面”
“不发火导(防)静电地面是面层采用受摩擦、撞击不发生火花的建筑材料浇筑或铺设的导(防)静电地面。”
“静电接地系统由导(防)静电地面面层下设置的静电接地网(带)、接地干线、接地装置等组成,还应包括接地支线和连线,即凡是以防静电为目的的一切连接件所组成的连接系统,统称为静电接地系统。”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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